各院(系、部)、处、馆、中心、厂:
根据教育部第27号令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不断深化我校档案工作内涵建设,提高档案服务学校、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,结合我校实际,针对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现将各类档案归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加强管理,明确归档职责
1.全校所有处级建制的单位、科研课题组和因重要工作成立的临时性机构均为一个立卷归档单位。各单位要把档案工作纳入职责范围,由行政主要领导负责,把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、归档工作纳入教学、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。要指定一至二名兼职档案员,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移交工作。做到每项工作都有完整、准确、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保存。
2.各单位在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各项工作时,做到“四同步”,即同时布置、检查、总结、验收档案归档工作。
3.凡对科研成果、基建工程及精密、贵重仪器设备等进行鉴定、验收、评审时,有关单位必须通知并会同校档案馆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、验收、签署意见。对没有完整、准确、系统的文件材料的项目,不得验收、不得上报成果,财务处不予结算、报销。
4.校档案馆负责监督、指导全校的立卷归档工作,并加大催档、归档力度。
二、注重收集,掌握归档范围
收集是归档工作的首要环节,是归档材料齐全完整的根本保证。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要认真学习《沈阳化工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汇编》,掌握相关法规、管理办法及归档范围,对本单位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做到心中有数。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,不要等到归档时再到处找材料、要材料、补材料。归档所需收集的材料范围如下:
1、党群类档案
主要包括党委会、党委扩大会会议记录、纪要,党员代表大会全部材料,党委工作计划、总结,上级来文及党办发文;机构设置、干部任免,组织工作安排、计划、总结,党员名册、统计报表,出国人员政审材料,党员大型活动材料等;宣传、统战工作计划、总结,宣传简报;信访工作材料;校纪委会会议记录,纪委工作计划、总结,违纪案件查处材料等;教代会、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及团代会、学代会会议材料;计划生育、老干部工作材料等。
2、行政类档案
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,行政工作会议记录,全校性规章制度,学校发展规划,统计报表,上级来文及校办发文,机构设置、干部任免,启用印章、印模,校史、大事记、征地、更改校名、校庆、校友会、档案、保密等材料;学校机构改革、分配制度、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材料,有突出贡献专家、先进集体、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材料,劳动工资统计报表,教职工调资、评职等审批材料,教职工人员名册,调入调出、聘用解聘等手续;审计、后勤、保卫、图书馆等工作材料,学校所属的土地证、地籍图、产权证等。
3、教学类档案
各专业教学计划,增设专业的请示、批复,招生简章、招生计划,录取名册,毕业生审批名册、就业计划等,学位授予材料,大学生名册,休、复、转、退、升、降、留级及不及格学生处理意见等学籍材料,试题、成绩单、毕业论文材料及自编教材、讲义等,颁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肄业证书存根;成教院学生入学、学籍及毕业材料;招收研究生计划、专业目录,研究生成绩、奖惩材料,硕士论文,学位决议,答辩材料,导师评语等。
4、科研类档案
纵向、横向科研项目合同,科研项目鉴定、验收、转让、成果申报奖励及评审材料,获专利材料,科研工作总结,统计报表,自然科学基金、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及科技攻关项目材料,学术年会、校企合作等材料。
5、基建类档案
基建统计年报、基建投资计划、基本建设计划任务书,基建总体规划,基建项目开工、竣工报告及审批材料,可行性研究材料及全部竣工图纸等。
6、外事类档案
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、出国考察、讲学、合作研究、学习进修的材料;学校聘请的外籍专家、教师在教学、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;学校开展校际交流、合作办学的材料;留学生入学、在校期间及毕业材料等。
7、仪器设备类档案
价值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单、使用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材料、安装调试光盘、磁盘等。
8、产品生产类
我校校办产业(工厂、公司)在设计、试制、生产、经营、销售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、产品样品等。
9、出版物类档案
学报编辑部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、总结,编辑出版合同、协议书,学报、校刊的正稿、底稿等。
10、财会类档案
年度经费预决算报表,财务季、月报表,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工资表,学校贷款协议、合同等。
11、声像类档案
学校大型会议、领导来访、重要的教学、外事、科研、基建、管理等活动的录制与拍摄资料,学生活动的影像资料等。
12、实物类档案
学校使用过的各种校徽、纪念章、校牌、校旗、印章;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奖杯、奖状、奖牌、锦旗、证书;在各项工作中产生的题词、贺电、贺信、字画、礼品、纪念品等。
三、及时整理,规范归档工作
1.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我校教学、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,书写工整,规格统一,签字盖章齐备。不得用铅笔、圆珠笔、水彩笔、复写纸书写。
2.归档的声像材料必须是原版、原件,图像清晰、声音清楚,并加以说明,说明包括:事由、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背景和摄影者、录制人等。为保证声像材料的质量,各单位举办大型活动时应及时与宣传部、电教室等部门联系,请专业人员录制和拍摄。本部门有数码设备的,也可自行录制和拍摄,但必须保证归档材料的质量。
3.实行部门立卷制度,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要按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,加以系统整理。党群、行政类档案按件保管,其余类档案按卷保管,编写件号或页号、打印归档文件目录及卷内目录、填写备考表等。
4. 实行纸质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。各单位在形成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,产生了大量的与其内容相一致的电子文件材料,为确保归档材料齐全完整,提高我校各种载体的归档水平,需加快实行电子档案的整理、接收工作。
5.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向档案馆移交。党群、行政等部门一般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;教务处、研究生处等教学部门一般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;科研、产品、基建等专题性、成套性档案,一般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;财会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处保管3年,期满后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;设备、声像、实物档案随时归档。
6.接收的档案必须填写移交目录,写明件数、页数、案卷总数及移交时间,交接双方要在移交目录上签名、盖章,各执一份存查。
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类档案归档工作。
档案室
2009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