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热爱档案工作,学习档案专业和管理科学知识,刻苦钻研业务,忠于职守,埋头苦干,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。 2.认真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及学院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和规定,规划学院档案工作。 3.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各种档案管理规章制度,使档案工作有章可循,有法可依。 4.负责管理本院的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设备、产品、出版、外事、财务、声像等十一类档案。 5.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工作。按规定定期收集学院各部门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对学院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。在部门立卷的基础上,按案卷质量要求,进行科学分类、划价、整理、编号、排架、入库。 6.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,维护档案的系统化,采取可行措施保护档案安全,作好 “八防”,使档案不受损害延长档案的寿命。 7.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。在划定保管期限的基础上,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,提出档案鉴定销毁报告,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。 8.负责档案的统计工作。对档案的收进、整理、利用、移出、销毁等数据进行统计,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统计台帐,按省、市档案部门和院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。 9.负责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。档案员要熟悉馆藏,主动提供利用,起好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助手和参谋作用。 10.积极参加档案的编研和学术研究。对本院档案资料进行研究整理,编辑出版。参加学校信息网络整体建设和校内外编史修志,编写或配合有关部门编写重要参考资料。如:学校沿革、数据汇编、年鉴、大事记、会议简介等。 11.要适应现代化管理手段,熟悉计算机管理系统应用软件,以保证档案现代化管理的需要。 12.指导和监督本院各部门做好各门类、各种载体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。 13.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。 沈阳化工大学档案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