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(部、所)、处(室)、馆、中心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,健全档案工作机制,保障档案工作顺利开展,鉴于兼职档案员岗位变动的实际情况,现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本单位兼职档案员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
兼职档案员是学校档案工作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,其负责的工作是档案管理环节的实际起点,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录入、立卷、归档、移交、临时管理等工作,为师生提供服务,向学校档案馆提供本单位归档材料,对保证学校档案材料的齐全、完整、系统具有重要作用。
二、工作职责
兼职档案员是学校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,熟悉本部门的工作,热爱档案事业,为收集整理原始档案提供有利条件,热心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服务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(一)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、政策,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(二)负责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立卷工作,注重平时文件材料的积累。
(三)积极配合学校专职档案员对应归档的材料进行检查、业务指导,并保证应归档材料的齐全、完整、系统,按时移交档案。
(四)认真学习、执行档案馆制定的学校各类档案立卷标准,严格把好案卷质量关。
(五)学习和掌握档案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。积极参加有关档案业务培训和档案学术研究,提高业务水平。
(六)做好留存在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。
(七)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,要督促其做好档案材料的移交工作。
(八)及时向档案馆反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提出改进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报送要求
请各单位于9月17日下午3点前,将《兼职档案员信息表》电子版(见附件)发送至邮箱syict_dag@163.com,联系人:唐婷,联系电话:89388201。
附件:兼职档案员信息表
党政办公室
2019年9月11日